编辑时间:2022年07月01日 作者:保会通软件 浏览量:0次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1.性质:监督机构
2.组成
(1)人数:成员不得少于3人(≥3人)。
(2)监事会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主席的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任期
①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3年)。
②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法依章履行监事职务。
(6)“小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3.主要职权
(1)监督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2)提议权
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②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3)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4)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5)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4.会议类型及频率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5.决议规则: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1/2)监事通过。(一人一票)
6.记录签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及监事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B.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监事的任期为每届5年
C.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
D.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答案】D
【解析】(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指定,其他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选项B: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3年);(3)选项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4)选项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检查公司财务
B.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答案】B
【解析】选项B: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多选题】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的1/3
B.总经理可以兼任监事
C.监事会设主席1人
D.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提示一下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绝大部分规定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相同,主要区别有两点:
(1)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而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
(2)会议召开的法定最低频率不同(股份有限公司每6个月至少一次VS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至少一次)。
公司决议瑕疵
(一)决议瑕疵
1.决议不成立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未开会)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未表决)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未达出席条件)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未达通过比例)
(5)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2.决议可撤销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导致决议不成立的情形除外),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决议无效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两名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2021年2月,乙发现该公司基于股东会2020年2月作出的增资决议增加了注册资本,乙的持股比例被稀释。经查,该公司2020年2月并未召开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如果乙拟提起诉讼推翻增资决议,其诉讼请求应当是( )。
A.撤销决议
B.确认决议不成立
C.确认决议无效
D.确认决议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未开会”:决议不成立。
【单选题】2020年6月1日,甲公司临时股东会通过合并决议。2020年6月22日,甲公司股东贾某以“股东会召集程序违反公司章程”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股东会6月1日通过的合并决议。经查,甲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股东,但甲公司并未向贾某发送电子邮件,而是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贾某及其他股东均出席了6月1日的股东会会议并表决。人民法院认为,甲公司股东会召集程序确有不符合公司章程之处,但仍然驳回了贾某的诉讼请求。有关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不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不符合章程的规定,应当确认无效
B.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不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不符合章程的规定,应当撤销
C.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虽然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但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议有效
D.人民法院驳回贾某诉讼请求合法,该决议召集程序虽然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但属于轻微瑕疵,且未对决议产生实质影响,应不予撤销
【答案】D
【解析】虽然公司未按照章程的规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但并未影响贾某及其他股东出席会议,对决议无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