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时间:2019年11月30日 作者:保会通软件 浏览量:0次
科目组合规则功能主要用于:会计科目与各辅助科目建立对应关系,或各辅助科目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如:在行政事业中,政府经济类与部门经济类,存在着相互关联的关系,可以使用科目组合规则进行设置。设置的目的在于,在制作凭证时,可以在选择一个科目时,根据对应关系检索出需要使用的科目。
会计账务-->设置-->科目组合规则。如下图
点击工具栏【新增】,或右键菜单中的【新增】按钮,弹出新增对话框,如下图:
根据科目的对应关系输入到科目组合规则中。如上图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类分类(50102与30110进行对应),点击【确定】保存规则。并自动关闭新增对话框,自动刷新科目规则列表。
选中需要修改的一条记录,点击工具栏上的【修改】,或者打开右键菜单中的【修改】按钮,或者双击鼠标左键,再或者按【Enter】键,打开修改对话框,如下图:
对科目规则需要修改的部分进行修改后,点击【确定】保存修改后的规则,并自动关闭修改对话框,自动刷新科目规则列表。
选中要删除的科目规则记录,点击工具栏【删除】,或者打开右键菜单中的【删除】按钮,也可以直接按【Delete】键,打开删除提示对话框,如下图:
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删除操作。并自动刷新科目规则列表。
注意:设置了科目规则之后,在制作凭证时,选择一个科目,若有辅助科目与该科目规则对应,则该辅助科目选择时在下拉框中仅出现对应规则的科目,方便录入凭证时选择科目。效果如下: